矿产资源及其投资指南内容简介
《矿产资源及其投资指南》是一本为矿产投资爱好者量身打造的综合参考书籍。全书分为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两大板块,详细涵盖了金属矿的各种矿种,如铁矿、铜矿等,以及非金属矿的主品种,如煤炭、石油和宝玉石。此外,书中还特别关注与非金属矿产相关的硅酸盐工业,如水泥、玻璃和陶瓷的生产过程。
市场分析 金属矿产资源的市场具有独特性,主要特点包括其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国际矿业市场发展迅速,各国对资源的需求与争夺日益激烈。中国作为矿产资源大国,其特点在于丰富多元的矿产种类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投资来源:从2006年矿产勘查投入来源情况来看,全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主要来源于5个方面: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企事业单位投入、外商投入和其他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埃塞俄比亚的自然资源丰富,尽管森林覆盖率不高,但其水源覆盖率超过60%,被誉为“东非水塔”。此外,该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如黄金、铂金、镍等,以及天然气储量。这些资源的开发吸引了国际投资,为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投资领域。
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定
第三条 鼓励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我省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者承包地质勘查、开采设计、矿山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项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勘查、开采的矿种,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根据200号文件的最新规定,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通知对比内资企业发证权限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200号文件根据矿种、投资金额、勘查面积以及矿床储量规模的不同将勘查采矿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权限分为国土资源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矿产资源及其投资指南目录
金属矿产种类 涉及黑色金属(如铁、钢)、有色金属(如铜、铝)、贵重金属(如黄金、银)、稀土元素、稀有及分散金属,以及放射性元素等的详细探讨。 投资风险 投资金属矿产有系统风险,如市场波动,同时也包括非系统风险,如开采技术问题和环境法规影响。
《矿产资源及其投资指南》是一本为矿产投资爱好者量身打造的综合参考书籍。全书分为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两大板块,详细涵盖了金属矿的各种矿种,如铁矿、铜矿等,以及非金属矿的主品种,如煤炭、石油和宝玉石。此外,书中还特别关注与非金属矿产相关的硅酸盐工业,如水泥、玻璃和陶瓷的生产过程。
投资来源:从2006年矿产勘查投入来源情况来看,全国非油气矿产勘查投入主要来源于5个方面: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企事业单位投入、外商投入和其他投入。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